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06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07月0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福建兆发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按30%股比为全资子公司漳州发展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参股公司福建兆发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见于2020年06月2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福建兆发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2)及2020年07月07日披露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目前,上述保证合同已签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发展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参股公司福建兆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因项目地块开发建设资金需求,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申请60,000万元的借款,公司按30%股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了《保证合同》。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主合同:借款本金60,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包含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的30%。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07月24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9,474.77万元,均为公司对下属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的担保,占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1.87%。除此之外,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