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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4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晋民终36号、(2020)晋民终37号、(2020)晋民终38号、(2020)晋民终39号、(2020)晋民终40号、(2020)晋民终41号《民事判决书》。

二、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自2018年9月22日至今多次发布了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和《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详情请见:公司自2018年9月22日至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7、2018-102、2018-114、2018-120、2019-02、2019-09、2019-019、2019-021、2019-023、2019-028、2019-029、2019-030、2019-030、2019-038、2019-039、2019-041、2019-042、2019-044、2019-045、2019-047、2019-048、2019-049、2020-08、2020-018、2020-019、2020-028、2020-030、2020-031、2020-033、2020-034)。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1、关于(2020)晋民终36号《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请求:撤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晋01

民初671号民事判决书,依法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判决结果主要内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关于(2020)晋民终37号《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请求:撤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晋01民初669号民事判决书,依法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判决结果主要内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关于(2020)晋民终38号《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请求:撤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晋01民初822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驳回一审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关于(2020)晋民终39号《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请求:撤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晋01民初718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驳回一审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维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晋01民初71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驳回原告李扬的其他诉讼请求;变更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晋01民初71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李扬投资损失人民币125,256.68元。

5、关于(2020)晋民终40号《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请求:撤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晋01民初668号民事判决书,依法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6、关于(2020)晋民终41号《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请求:撤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晋01民初674号民事判决书,依法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依据上述《民事判决书》公司将承担共计219,372.26元赔付义务,并承担相应案件受理费用。依据公司对该类诉讼预计负债的计提标准,公司预计本次及以往公告的该类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存在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2020)晋民终36号、(2020)晋民终37号、(2020)晋民终38号、(2020)晋民终39号、(2020)晋民终40号、(2020)晋民终41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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