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五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在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监事会成员和非董事的副总经理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代铭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主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批准本公司二零一九年半年度报告(见同日发布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7名董事赞成本议案,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名董事赞成本议案,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记录;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