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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暨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2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暨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9日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1日以书面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通过聘任魏长生、徐文辉为本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魏长生、徐文辉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简历:

魏长生先生,49岁,高级经济师,毕业于江西工业大学食品机械专业,天津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1992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车间见习生,人事处办事员、副科长,车间支部书记兼副主任,研究院支部书记兼副院长,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行政人事部经理、党委干部管理部部长、人力资源部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公司办公室主任。

徐文辉先生,44岁,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天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1999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车间助理工程师、团委副书记、车间支书兼副主任、新华制药(寿光)有限公司(“寿光公司”)副经理、生产运行部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寿光公司经理。

除上述披露外,魏先生、徐先生并无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魏先生、徐先生均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均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魏先生、徐先生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全体独立董事意见:经对照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魏长生、徐文辉为公司副总经理,认为聘任魏长生、徐文辉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了表决,全体董事均表示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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