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73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徐振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审查徐振华先生简历并了解相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过对徐振华先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表明,徐振华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徐振华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程序。因此,本人完全同意徐振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独立董事:周科平、张继德、李相志
2019年9月9日
读取中,请稍候 | 00-00 00:00:00 |
---|
--.--0.00 (0.000%) | 昨收盘:0.000 | 今开盘:0.000 | 最高价:0.000 | 最低价:0.000 |
---|---|---|---|---|
成交额:0 | 成交量:0 | 买入价:0.000 | 卖出价:0.000 | |
市盈率:0.000 | 收益率:0.000 | 52周最高:0.000 | 52周最低: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