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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八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9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董事会于2019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 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

3.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7名。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刊登于2019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修订如下 :

原(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修订为:(十九)担保事项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终核准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第二次修订稿)》

公司对本次发行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10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情况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明公告》及《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10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立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陈立文,男,1974年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经济师。1997年12月加入公司以来,一直从事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

办公电话:02447828980 传真:02447827004

电子邮箱:bgbcclw@126.com

该聘任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在公司股东单位兼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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