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1、200761 证券简称:本钢板材、本钢板B 公告编号:2019-069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高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申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中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3,759,364,131.78 | 59,632,504,915.83 | 6.9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439,854,342.60 | 19,126,258,116.67 | 1.64%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4,441,830,940.38 | 8.48% | 38,544,426,107.52 | 4.8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4,229,631.12 | -49.83% | 487,439,246.88 | -40.9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6,305,669.24 | -49.16% | 479,515,285.00 | -38.2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8,225,117,860.64 | 18.6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50.00% | 0.13 | -38.1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50.00% | 0.13 | -38.1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8% | -0.18% | 2.53% | -2.4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5,191,533.1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2,516,500.00 | |
债务重组损益 | 50,64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62,123.8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3,190.9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577.89 | |
合计 | 7,923,961.8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3,72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61.44% | 2,381,105,094 | 质押 | 732,115,333 | |||
冻结 | 45,000,000 | |||||||
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4.77% | 184,842,883 | |||||
建信基金-工商银行-华润深国投-华润信托·兴晟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4.77% | 184,842,883 | |||||
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行-北信瑞丰基金丰庆229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4.77% | 184,842,883 | |||||
国寿安保基金-工商银行-国寿安保-华鑫信托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4.77% | 184,842,883 | |||||
梁忠青 | 境内自然人 | 0.71% | 27,623,365 | |||||
刘秋影 | 境内自然人 | 0.34% | 13,274,400 | |||||
VANGUARD EMERGING MARKETS STOCK INDEX | 境外法人 | 0.21% | 8,157,311 |
FUND | ||||||
陈进鸿 | 境内自然人 | 0.18% | 6,876,375 | |||
衣虹陆 | 境内自然人 | 0.17% | 6,426,08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81,105,094 | 人民币普通股 | 2,381,105,094 | |||
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84,842,883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842,883 | |||
建信基金-工商银行-华润深国投-华润信托·兴晟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84,842,883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842,883 | |||
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行-北信瑞丰基金丰庆229号资产管理计划 | 184,842,883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842,883 | |||
国寿安保基金-工商银行-国寿安保-华鑫信托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 | 184,842,883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842,883 | |||
梁忠青 | 27,623,365 | 人民币普通股 | 27,623,365 | |||
刘秋影 | 13,274,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74,400 | |||
VANGUARD EMERGING MARKETS STOCK INDEX FUND | 8,157,311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8,157,311 | |||
陈进鸿 | 6,876,375 | 人民币普通股 | 6,876,375 | |||
衣虹陆 | 6,426,080 | 人民币普通股 | 6,426,08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2,142,105,094股,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239,000,000股,合计持有2,381,105,094股。梁忠青普通证券帐户持有本公司股票500股,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27,622,865股。刘秋影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13,274,400股。衣虹陆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6,426,08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5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19年6月10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议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已于2019年8月7日受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申报材料,2019年9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096号),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并于2019年10月15日披露相关回复。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公司分别与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收购本溪钢铁公司持有的2300mm热轧机生产线相关机器设备资产及本溪北营公司持有的1780mm热轧机生产线相关机器设备资产,公司已于2019年9月3日完成本次购买标的资产交割 | 2019年08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19-051 |
2019年09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19-058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其他承诺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 2016年01月26日 | 2019年12月9日 | 正常履行中 |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果公司将来推出股权激励方案,承诺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