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7.4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年3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止 2020 年3月 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7.42亿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