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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30

证券代码:000761 200761 证券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公告编号:2020-041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钢板材”)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2018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及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7月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

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8亿元的部分由国泰君安包销。本次发行包销基数为68亿元,国泰君安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国泰君安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最大包销额为20.40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发行人及国泰君安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本钢板材公开发行6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本钢转债”)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及网上申购已于2020年6月29日(T日)结束。

根据2020年6月23日(T-2日)公布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本钢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钢转债本次发行68亿元(共计6,8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

本次发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6月29日(T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发行结果如下:

1、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A股股东共优先配售本钢转债16,836,427张,共计1,683,642,7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4.76%。

2、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本钢转债为5,116,357,000元(51,163,57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5.24%,网上中签率为0.0925101034%。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55,305,926,690张,配号总数为5,530,592,669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5,530,592,669。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6月30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在2020年7月1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本钢转债。

3、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

类别有效申购数量(张)实际获配数量(张)中签率/配售比例
原A股股东16,836,42716,836,427100.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55,305,926,69051,163,5700.0925101034%
合 计55,322,763,11767,999,997-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3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本钢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0年6月23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16号

联系电话:024-47827003

联 系 人:高德胜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电 话:021-38031868、021-38031878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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