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监事会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 2020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二O二O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O年八月二十五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