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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7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1-017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成都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1年3月16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推举曾泰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选举,一致同意曾泰先生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决策程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拟设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各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由曾泰、张金涛、邓昭平三名董事组成(其中邓昭平为独立董事),并由曾泰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牟文、杨勇、布琼次仁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牟文、杨勇为独立董事),并由牟文董事(会计专业背景)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由王蓓、张金涛、邓昭平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王蓓、邓昭平为独立董事),并由王蓓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严洪、王蓓、牟文三名董事组成(三名董事均为独立董事),并由严洪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金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

1、次仁先生、尼拉女士、布琼次仁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2、王迎春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王迎春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且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3、宁秀英女士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迎春宁秀英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和国际城金珠二路8号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和国际城金珠二路8号
电话(0891)6872095(0891)6872095
传真(0891)6872095(0891)6872095
电子信箱xzkydsh@sina.comxzkynxy@sina.com

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行政组织机构调整和职责分工优化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国宝武集团持续优化业务流程,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管理总体要求,为提高运营效率,职能部门由目前的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法务部、安全环境管理部、生产技术开发部、采购与设备管理部及募投项目管理办公室共十个调整为九个,分别为:办公室(企业文化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规划投资部、运营管理部、

审计法务部(监事会办公室)、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和采购销售部。调整前后的主要变化为:1.保留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法务部;2.承接原安全环境管理部、生产技术开发部、采购与设备管理部,其相应职责分别由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和采购销售部负责;3.撤销募投项目管理办公室,相应职责调整到新设的规划投资部;4.新设企业文化部、运营管理部;5.业务关联度高的部门合署办公,其中,办公室与企业文化部合署办公,财务部与董事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审计法务部与监事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同时,为精减部门设置,进一步提高运营效率,本次组织机构调整后,各党群部门与相应行政部门也进行合署办公。其中,党群工作部与办公室(企业文化部)合署办公,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与人力资源部合署办公,纪检监督部(党委巡察办)与审计法务部(监事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简历

张金涛,男,1973年8月出生,汉族,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宝钢化工公司化二厂技术员、技术组长,宝钢化工公司化二厂副厂长,宝钢股份化工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党办副主任,宝钢化工办公室(企业文化部)副主任、党办副主任,办公室(企业文化部)主任、党办主任,宝钢化工公司梅山分公司副经理,宝钢化工宝山分公司化二厂厂长,宝钢化工宝山分公司经理助理(见习)、生产技术室主任、经理助理、生产技术室主任、副经理,宝钢化工设备管理部部长,宝钢化工总经理助理兼设备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宝武炭材副总经理等职务。2020年11月至今任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党委副书记、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20年12月至今任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张金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党委副书记,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次仁,男,1962年10月出生,藏族,中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曲松县措堆乡副乡长、曲松县民采矿副矿长、罗布莎矿副矿长、本公司山南分公司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03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次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尼拉,女,1974年11月出生,藏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五一巾帼标兵(2011年)。199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西藏山南罗布莎铬铁矿生产技术科技术员,西藏矿业日喀则分公司技术员,西藏矿业生产技术开发部技术员、副经理、经理,西藏矿业党委委员兼总经理助理、机关党支部书记,西藏山发工贸有限公司监事,西藏矿业阿里分公司负责人。目前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公司矿山勘探分公司负责人、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

审中心外聘专家。2021年3月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尼拉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4,425股,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布琼次仁,男,1966年6月出生,藏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员,经济师。1982年11月参加工作。曾在本公司前身东风矿机修车间、西藏罗布萨矿机修车间、西藏罗布萨矿财务科工作,曾任西藏罗布萨矿财务科科长,公司财务部财务总监助理、副经理,公司山南分公司总经理,期间: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在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挂职任副总经理(协助董事长工作),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年3月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布琼次仁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7,204股,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迎春,男,1973年2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1997 年7

月至2002年8月在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02年8月至2009年8月任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2009年8月年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3月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

王迎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宁秀英,女,1970年10月出生,汉族。2002年6月至2015年5月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3月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宁秀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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