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锦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4月7日在锦州石油宾馆召开200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凡在2006年3月17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时间:2006年4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
会议地点:锦州石油宾馆南一楼会议厅
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提案。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取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稿)内容详见2006年3月8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和地点:2006年3月30日至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
五、其它
1、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张锦玲
电话/传真:(0416)4159024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
锦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锦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
5、对1-3项不做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