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0人,参与表决董事10人。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分支机构设立、迁址及撤销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范围内,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和时机研究决定设立(含分支机构类型变更)、迁址及撤销分支机构(含分公司及证券营业部)的数量和地点,办理分支机构设立、迁址及撤销的具体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向监管部门备案等相关手续;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设立、迁址及撤销分支机构的有关文件。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