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
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更名公告
2022年6月20日,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88号),同意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余额不超过100亿元的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申报时命名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因涉及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名称调整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次债券后续发行名称依次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如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如有)等,不再另行公告。
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发行人)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