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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达股份: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第1页

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30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达股份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0年4月26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297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 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所述,美达股份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为35,747.87万元,其中包括其持有的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农商银行)股权33,533.66万元,2019年度确认与江门农商银行股权相关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4,299.94万元。美达股份公司管理层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该项股权的期末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我们检查估值模型、假设和个别修正参数等关键数据后,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1)评估采用的可比交易案例是否具有足够代表性及适当性;(2)修正因素的考虑是否恰当。因此,我们无法判断上述江门农商银行股权公允价值变动的合理性,因而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2019年12月31日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和2019年度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作出调整。”

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第2页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当存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的时候,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保留意见。

美达股份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5,747.87万元,其中包括其持有的江门农商银行股权33,533.66万元,2019年度确认与江门农商银行股权相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4,299.94万元,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

美达股份公司管理层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其持有的江门农商行股权的期末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显示上述股权于2019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4.409元/股(2018年12月31日为2.63元/股)。我们检查了第三方评估机构采用的估值模型、假设和个别修正参数等关键数据,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美达股份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公允价值变动的合理性,因而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作出调整。由于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我们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美达股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由于无法就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估计该事项对美达股份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19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影响美达股份2019年度的现金流量。

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第3页

四、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说明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五、编制基础和本专项说明使用者、使用目的的限制

本专项说明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编制,仅供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美达股份公司定期报告审核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廖文坚

中国注册会计师:

关剑梅

中国·上海 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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