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对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审阅,意见如下: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也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玉宇、杨兴旺、杨燚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