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将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10:00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1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拟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银行授信融资计划暨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就该事项事先提供了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由于涉及关联担保,故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关联方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向关联方支付任何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先提供了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该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2022年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补充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1、由于公司对关联交易识别、统计不够准确,未能及时发现潜在关联方及增加关联交易额度,导致2021年度部分关联方交易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议并披露。
2、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补充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该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雄厚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且在长期稳定的合作中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审计的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度、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聘请天健会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五、关于资产剥离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2022年薪酬支付预计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先提供了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在原料药资产剥离且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后,为平稳完成人员转移工作,与用人方共同协商的过渡方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该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六、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医疗设备、手术器械、药品、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等物资供应与配送长期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先提供了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结合北大国际医院的实际经营需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该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