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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离任独立董事:郝颖)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已离任独立董事:郝颖)

本人作为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内控制度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出席了2021年度任期内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地保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1年度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任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1次董事会会议、列席了1次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或弃权票,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尤其是关系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依法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审议内容意见类型
2021.4.20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银行授信融资计划暨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补充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资产剥离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2021年薪酬支付预计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小差异的说明同意
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补充确认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资产剥离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2021年薪酬支付预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1年度银行授信融资计划暨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审议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内控制度的要求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

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同时,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等。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内控制度的要求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战略的科学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实际运营情况进行现场调研,监督检查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与此同时,本人还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员工保持密切联系,更全面及时地掌握公司实际,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基础。同时,本人关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

2021年任期内,本人依托自身在专业领域内的专业素养,勤勉、谨慎、独立、客观地履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深入了解和仔细研究,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作出自己的判断,独立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各项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及时了解行业发展新动向,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提供了人员、资料、现场办公场所等有利条件,高度重视并合理采纳了本人就有关事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因此,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1年任期内,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1年5月17日,本人任期届满离任,完成了独立董事职责,期间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事项。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已离任独立董事:郝颖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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