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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青: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3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0-34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万年青”)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万青转债”或“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60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已刊登在2020年6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本次共发行人民币10.00亿元万青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000万张,按面值发行。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配售比例约为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的99.9986%。本次可转债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3、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万年青”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2541元可转债的比例,并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原

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0789”,配售简称为“万青配债”。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发行人现有A股总股本797,373,678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9,999,863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86%。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4、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0.00亿元的部分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国泰君安”)包销。

本次发行包销基数为10.00亿元。国泰君安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国泰君安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3.00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国泰君安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国泰君安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国泰君安和发行人将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5、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070789”,申购简称为“万青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6、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2日(T-1日),该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7、社会公众投资者在2020年6月3日(T日)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原股东在2020年6月3日(T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8、本次发行的万青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万青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本次可转债转股股份仅来源于新增股份。

9、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债券代码为“127017”,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20年6月3日(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2541元可转债的比例,并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持有的“万年青”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2020年6月3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15—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

入股票的方式相同。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申购日当日,网上投资者不需缴纳资金。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每1手(10张,1,000元)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手万青转债。网上投资者应根据2020年6月5日(T+2日)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0.00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承销协议全额包销。

本次发行包销基数为10.00亿元。国泰君安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国泰君安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3.00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国泰君安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国泰君安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国泰君安和发行人将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

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399号万年青科技园联系电话:0791-88120789联 系 人:证券部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电 话:021-38676888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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