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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合健康: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1

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5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5日发出,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小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王仁果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股东单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提名增补王小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2019年4月版)进行修改,本次章程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修改前修改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560,327,786 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616,360,564 元人民币。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60,327,786股,均为普通股。公司股份总数为616,360,564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公司的股份: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情形。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九十六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一百零八条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三、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日

附件:

王小勇,男,1978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广安商会执行会长,成都市工商联执委会委员,四川泰迪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总经理,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仁果先生是兄弟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二十八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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