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事前审议,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出具的《关于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风险评估报告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方文彬、王栋、曹斌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