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4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要求,公司立即协调中介机构、相关子公司、有关部门对《问询函》中所提问题逐项进行核查,由于《问询函》涉及部分事项尚需各方进一步沟通、确认,公司无法按原计划于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回复并披露。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待回复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于2020年6月18日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