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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1

作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股东大会1次。本人亲自出席每次董事会会议,并列席了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必要时与相关人员沟通获取决策所需信息。在会上,本人认真听取回报并审议每一项议案,与其他董事深入讨论,对报告期内各次董事会审议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担任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均出席了上述会议。报告期内,本人对财务会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履职情况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同时也为公司的战略规划建言献策。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90900

报告期内,本人在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并就关联交易事项及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审议过程未受到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 类型
2022-03-04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22-03-10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意见; 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独立意见; 12.关于英洛华康复2021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04-081.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04-191.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22-04-251.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05-051.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08-18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09-16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10-26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有效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确保广大投资者能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2、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督促公司合法合规经营,确保各项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根据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主动了解行业动态和市场形势,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汇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及时获悉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

4、本人注重自身学习,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规范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深入了解,形成自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四、其他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且未对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衷心感谢公司对本人2022年度履职期间工作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

2023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沟通与合作,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赵国浩 二○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作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报告期内需要独立董事会发表意见的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股东大会1次。本人亲自出席每次董事会会议,并列席了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查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性建议。公司本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审议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以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也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共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同时,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对审议事项给与客观分析,有效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91800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就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如下: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 类型
2022-03-04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22-03-10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意见; 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独立意见; 12.关于英洛华康复2021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04-081.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04-191.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22-04-251.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05-051.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08-18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09-16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10-26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信息披露工作,对应披露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财务运作、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详细审查审慎决策;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落实董事会决议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利用现场参会的机会,进行实地考察调研,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主动了解公司所属行业现状、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专业的建议;在年报审计和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汇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事项进行多次沟通交流,发挥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此外,本人通过不断学校法律新规,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四、其他情况

1、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本人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与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2023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及时掌握公司运营信息,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优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成方 二○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作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股东大会1次。本人亲自出席每次董事会会议,并列席了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会前仔细审阅相关资料,主动沟通获取信息;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能够按照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召开会议。本年度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对公司董事及高管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价,认为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薪酬发放合理,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当地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本人还担任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客观意见。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9090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就公司下列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所有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已进行公开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 类型
2022-03-04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22-03-10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意见; 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独立意见; 12.关于英洛华康复2021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04-081.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04-191.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22-04-251.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05-051.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08-18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09-16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10-26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多年,具有较强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了以下具体工作:

1、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认真审核基础上对各项审议事项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谨慎行使表决权,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执行。

2、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及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凭借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指导性建议,进一步提供公司治理水平。

3、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披露义务,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有效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四、其他情况

1、没有对任职期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履职期间工作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2023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助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以更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韩灵丽二○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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