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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旅业:关于“17凯撒03”持有人撤销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5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凯撒03”持有人撤销回售实施办法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根据2020年6月11日召开的“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关于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回售债券本息分期兑付方案、增信措施、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议案》,本期债券已提交回售申请的债券持有人可在指定时间内撤销本次回售申请,恢复相关公司债券的二级市场交易。本次撤销回售登记期为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8月3日(限交易日)。

为保证持有会撤销回售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简称“17凯撒03”)。

3、发行总额:人民币7亿元。

4、债券简称:17凯撒03(深交所)

5、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代码:112532。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的票面利率为7.20%;根据海航凯

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期债券利率调整为8.50%。

7、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7年7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的支付方式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付息日:存续期内每年的6月16日为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二、本期债券撤销回售说明

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17凯撒03”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年度第一次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即2020年4月30日-2020年5月7日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9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15日期间利息,票面利率为7.2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0年5月7日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期结束,“17凯撒03”的回售申请数量为5,920,790张,回售金额为592,079,000.00元;根据2020年6月11日召开的关于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发行人于2020年6月16日兑付本次债券回售债券本金的40%,即兑付本期债券2,368,316张,兑付金额236,831,600.00元;本期债券选择回售的剩余60%张数为3,552,474张,代表面值355,247,400.00元,可按照持有人会议的约定进行债券撤销回售等相关操作。

三、本期债券撤销回售实施办法

1、撤销回售登记期: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8月3日(限交易日)。

2、可选择撤销回售的持有人范围:本次撤销回售的投资人范围限于截至2020年5月7日选择回售的投资人,撤销回售规模不包括截至2020年6月16日已兑付的债券。

3、撤销回售登记办法:在回售撤销期,投资者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系统在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进行回售撤销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

4、选择撤销回售的投资者须于撤销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撤销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不撤销回售,相关债券额度将在2020年11月30日进行兑付。

5、投资者撤销回售操作完成且登记公司完成相关操作后,相关债券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通过协议大宗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四、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笑笑

联系电话:010-56389796

传真:010-56389796

(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康

联系电话:130 5119 1219

传真:010-65608445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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