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的董事变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谢基颂先生离任董事职务的议案》的意见
因工作变动原因,免去公司董事谢基颂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同意该事项。
二、《关于增补黄明耀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的意见
根据公司第二大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经审查黄明耀先生的简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公司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上述人员的提名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经了解,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拟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童建炫 雷云 陈金山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