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中武电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2020年12月5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农行福州分行”或“债权人”)在福州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武电商”或“债务人”)向农行福州分行贸易融资提供1.2亿元最高额担保。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为中武电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额度为6亿元,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见2020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内部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此前,中武电商已使用3.1亿元担保额度(其中:实际担保余额3.08亿元),剩余担保额度为2.9亿元,本次提供担保1.2亿元,未超过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3c层,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铭春。经营范围:互联网零售;建材、室内装饰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家用电器、日用品、家具的批发、代购代销;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外;供应链管理服务;无船承运业务;医疗器械销售;谷物、豆及薯类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林业产品批发。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单位:元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707,247,433.88 | 387,407,694.91 |
负债总额 | 556,524,535.50 | 234,207,862.77 |
银行贷款总额 | 193,017,608.20 | 94,171,768.04 |
流动负债总额 | 556,524,535.50 | 234,207,862.77 |
或有事项总额 | 0 | 0 |
净资产 | 150,722,898.38 | 153,199,832.14 |
2020年1-9月 | 2019年 | |
营业收入 | 430,459,116.97 | 277,095,637.91 |
利润总额 | -2,589,768.98 | 2,201,494.94 |
净利润 | -1,676,738.05 | 1,614,936.02 |
注:上述2020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过审计。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2020年12月5日,公司与农行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中武电商与农行福州分行在2020年12月5日至2021年5月18日期间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提供折合人民币1.2亿元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1亿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
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提起诉讼,由农行福州分行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董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融资及担保是为了满足中武电商生产经营需要,符合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该公司信用良好,虽然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前,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余额为
29.85亿元,公司为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2亿元。上述担保无逾期或涉及诉讼。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20年12月5日公司与农行福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