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香港九龙北帝街项目以转让拓立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方式整体出售的议案》的意见
鉴于疫情及香港房地产市场情况,通过转让拓立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方式以整体出售北帝街项目能够实现更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经营计划,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增加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事项具备可操作性,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上述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童建炫 雷云 陈金山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