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应对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股票交易是否存在异常行为进行专项分析,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可对上市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将暂缓审核上市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轿车”)以拥有的除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及部分保留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持有的实施部分资产调整后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在本次交易交割过程中,一汽轿车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一汽轿车有限公司(暂定名),将置出资产转入该公司后,将该公司100%股权过户至一汽股份。本次交易方案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一汽股份购买该重大资产置换的差额部分。
经核查,一汽轿车股票于2019年3月28日开市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程序。本次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计算的区间段为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27日期间,涨跌幅计算基准日为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19年2月27日),一汽轿车股票(代码:000800.SZ)、深证成份指数(代码:399001.SZ)、Wind汽车指数指数(代码:886033.WI)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2019
项目 | 年 |
日(收盘) |
2019
月 |
日(收盘) | 涨跌幅 |
本公司股价(元/股)8.25 8.44 2.30%深证成份指数(点)9,005.77 9,609.44 6.70%
Wind汽车指数(点)6,214.52 5,958.42 -4.12%
2019年2月27日,一汽轿车股票收盘价为8.25元/股;2019年3月27日,一汽轿车股票收盘价为8.44元/股。本次筹划重大事项公告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一汽轿车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跌幅为2.30%,未超过20%。深证成份指数(代码:
399001.SZ)累计涨跌幅为6.70%,同期Wind汽车指数(代码:886033.WI)累计涨跌幅为-4.12%;扣除同期深证成份指数因素影响,一汽轿车股票价格累计涨跌幅为-4.40%,扣除同期Wind汽车指数因素影响,一汽轿车股票价格累计涨跌幅为6.42%,均未超过20%。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一汽轿车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
宋永新 李黎 蒋文翔 高士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