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一汽解放: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8

一汽解放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材料后,经审慎分析,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增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评估价为基准,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被提名人张国华、柳长庆任职资格和选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因此,同意提名张国华、柳长庆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充分协商、互赢互利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公司重组后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韩方明、毛志宏、董中浪

二○二○年六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