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11月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内容:
(一)《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监事会认为:《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监事会认为:《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