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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北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3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9月13日收到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青岛西海岸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联合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要求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修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年9月1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股东联合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函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条款原规定新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设名誉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决议的方式确定或更换,名誉董事长不是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承担亦不履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不代表公司对外履行职务。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情况:

条款原规定新规定
第四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三分之一,可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会秘书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其成员应具备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三分之一,可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会秘书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公司设名誉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决议的方式确定或更换,名誉董事长不是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1年10月25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上述条款。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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