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于2019年1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桂证调查字2019002、2019003),于次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通知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2019年2月23日、2019年3月28日、2019年4月27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2019-014、2019-023)。
经自查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诉讼的情况并结合公司及银河集团被立案调查的内容,公司存在因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情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2月21日、2019年3月5日、2019年3月20日、2019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2019-006、2019-011、2019-012、2019-022、2019-020)。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
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及银河集团会继续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每月披露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二、风险提示1、目前公司存在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已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13.3.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已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因对外担保与控股股东以上市公司名义借款等事项涉诉应承担的责任需根据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最终判决认定。
3、公司将进一步梳理同类事项及具体情况,同时中国证监会的调查仍在进行中,最终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结果为准。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