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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河: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4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其它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免去刁劲松先生董事职务的事项

经审核,公司董事刁劲松先生因其个人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董事职责,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免去刁劲松先生董事职务。

2、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事项

经严格审核本次董事候选人司徒功云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信息后,我们认为司徒功云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本次公司聘任的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拟聘任人员的基本资料及履历等相关材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亦未发现其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且前述处罚和惩戒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司徒功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独立董事:蒋青云 陈丽花 梁峰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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