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19-60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有关部门送达的法律文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 相关诉讼事项进展
(一) 田克洲与各被告合同纠纷进展
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2019年4月27日、2019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田克洲与各被告合同纠纷案件相关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公司所持云南汉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55%股权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2019-021、2019-049)。近日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已针对该案件出具执行裁定书,现将裁定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田克洲与被申请执行人姚国平、潘勇、潘琦、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徐宏军、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长期履行。据此,法院裁定如下:
终结(2018)苏0724执2430号案件终结执行。
(二) 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各被告合同纠纷案进展
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各被告合同纠纷案件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该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1)。近日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已针对该案件出具判决书,现将判决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借款1,880万元和利息112.8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支付逾期罚息(逾期罚息以本金1,880万元的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从2018年6月7日计算至全部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
3、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律师费10万元。
4、被告潘琦、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潘琦、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追偿。
5、原告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有权变卖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480万股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票,所得价款由原告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在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
6、驳回原告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目前公司已上诉。
(三) 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各被告合同纠纷案进展
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各被告合同纠纷案件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该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已针对该案件出具判决书,现将判决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被告南宁市爱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13,834,038.69元;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13,762,163.69元;南宁延洁商贸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5,452,514.85元;广西鑫正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13,762,163.69元;广西斯特莱贸易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13,762,163.69元;南宁市商顺景贸易咨询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13,762,163.69元。
2、被告南宁市爱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南宁延洁商贸有限公司、广西鑫正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斯特莱贸易有限公司和南宁市商顺景贸易咨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违
约金。
3、如被告南宁市爱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南宁延洁商贸有限公司、广西鑫正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斯特莱贸易有限公司和南宁市商顺景贸易咨询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债务,原告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质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4、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潘琦、姚国平、潘勇、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南宁市爱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南宁延洁商贸有限公司、广西鑫正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斯特莱贸易有限公司和南宁市商顺景贸易咨询有限公司上述债务向原告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南宁市爱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南宁延洁商贸有限公司、广西鑫正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斯特莱贸易有限公司和南宁市商顺景贸易咨询有限公司追偿。
5、驳回原告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目前公司已上诉。
二、 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1、田克洲与各被告合同纠纷案件导致公司利润减少15,374,732.19元,确认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金额增加14,625,267.81元。
2、上述除田克洲案外的其他案件,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但公司亦提起上诉,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公司会持续跟进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目前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董事会将高度重视相关情况并积极应诉,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三、 备查文件
《裁定书》《判决书》等。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