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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河: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1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19-065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内容和原因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ST银河股票代码00080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捷苏少玲
办公地址广西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广西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
电话0779-32026360779-3202636
电子信箱yhsw@g-biomed.comyhsw@g-biomed.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00,799,794.04395,653,199.32-23.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2,750,530.00-60,771,308.89-69.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07,629,691.72-69,549,415.07-54.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7,566,204.96-17,060,198.16-61.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34-0.0553-68.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34-0.0553-68.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65%-2.93%-4.72%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384,228,276.152,482,084,183.24-3.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290,370,788.551,390,404,177.14-7.19%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89,60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7.06%517,612,967401,169,406质押513,352,989
冻结517,612,967
葛淑贤境内自然人0.41%4,521,2400
潘国正境内自然人0.29%3,145,2000
庄凤娟境内自然人0.27%2,958,0610
杨梧境内自然人0.24%2,631,1800
潘飞境内自然人0.20%2,234,0000
吴璐境内自然人0.19%2,111,0600
翟大军境内自然人0.19%2,090,5000
陈维恩境内自然人0.17%1,903,2000
百色友源化工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16%1,710,8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前九名股东以及无限售条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除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外,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葛淑贤通过普通账户持有520,900股,通过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000,340 股,实际合计持有4,521,240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夯实生物医药产业基础和探索传统业务产品优化与市场开拓两条主线积极开展工作。在生物医药领域,公司继续推动针对肿瘤等重大疾病创新药物研发工作的进程,其中第三代EGFR抑制剂项目已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目前该研发项目正在持续推进中,其他新药项目正在陆续引入战略投资者以加快研发的进程。传统制造业领域,面对整流变行业严峻市场环境,公司大力推行改革,在市场转型和产品结构调整上取得一定成效,研发技术获得重大突破;电子元器件业务方面,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强创新研发、强化质量管理,军品销售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新品研发亦取得积极的成果。同时在报告期内自查发现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的情况,目前公司已加大力度督促控股股东尽快解决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等问题。报告期内,在外部环境压力加大、全球经济呈现低迷状态、制造业产业调整持续进行以及控股股东占用公司款项仍未全部归还等因素多重影响下,公司业绩不佳。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79.98万元,营业利润为-10,890.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275.0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762.97万元。

1、持续推动创新药物研发,夯实生物医药产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落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持续推动对CAR-T药物、小分子靶向药物、单克隆抗体药物、干细胞药物以及溶瘤病毒药物的研发进程,并取得一定成果。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河技术与无锡双良合作开发的第三代EGFR抑制剂项目已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目前正在进行临床I期相关工作;CD19 CAR-T新药项目正在持续推动中;负责开展CTLA-4单抗、PDL1单抗等多个自主开发的生物大分子新药研发项目工作的苏州银河于报告期内申请专利4项,获得专利授权1项,并有1项PCT专利进入国际公开阶段;与四川大学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研发的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项目正在进行伦理申报资料的准备工作;苏州般若的创新型实体瘤溶瘤病毒药物开发项目,目前已成功搭建了一个溶瘤病毒药物开发平台,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产品管线,完成多批次动物实验,实验数据表明,苏州般若开发的以“广谱靶向”+“免疫系统”双向攻击为特色的溶瘤病毒药物在有效性和安全性上具有突出优势。

同时,公司正针对部分新药项目陆续引进战略投资者以加快新药研发及产业化的进程。

2、促进产品结构的调整与技术改造,加大力度开拓市场并加快转型步伐

报告期内,传统制造业竞争异常激烈,为提高制造业板块的竞争力,公司积极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加快转型步伐。变压器领域,受到电解铝行业去产能的影响,变压器行业一直处于下行态势,电解铝行业项目大部分停滞,公司为顺应行业变化大力推行市场转型和产品结构调整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开拓非电解铝市场,发挥特种变压器的技术优势,在电解锌、电解锰等有色金属冶炼和碳素石墨行业市场斩获佳绩;继续深挖老客户,大力开拓新市场,在石化、军工电力变业务量实现大幅增长;增值业务方面,电力设施检修、运营维护服务项目保持持续增长。同时公司在研发设计了全球最大单机组直流电流320kA的石墨化整流变压器后,报告期内继续研发系列单机组直流电流在300kA左右的石墨化整流变压器,并将几类典型结构进行优化和定型,实现了研发技术的重大突破。

在电子元器件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耕军品市场,抢占市场份额;民品方面以华为等重点客户为核心,加强市场开拓,并取得较大的进展,同时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性能。报告期内军品业务持续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高端民用客户市场逐步打开。在新品研发方面,四川永星2019年上半年累计研发项目数共计118项,一、二号工程研发项目取得多项技术突破。同时,四川永星获得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授予的CNAS认可证书并得到了ILAC(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互认,这标志了四川永星试验中心已具有国家及国际认可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以北海国家级科技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园为载体,抓好园区内外部硬软件建设,努力提升创业园的品质和影响力,并完成C 区一期及配套建设,同时园区获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党组织孵化器”等等,园区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已成为广西创新创业平台运营典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有关业务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3、债务重组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有关业务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由于财政部对上述会计政策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执行。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 月9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相关规定执行。

(3)债务重组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有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调整项目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调整项目

(1)将“资产减值损失”调整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资产处置收益”之前;将“信用减值损失”调整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资产减值损失”之前。利润表原为“减:资产减值损失”、“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后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2)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3)明确债务重组损益不属于营业外收支。

3、现金流量表调整项目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调整项目

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

无影响。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明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适用范围,将应遵循其他准则的交易排除在非货币资产交换之外。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增加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修订,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

(三)债务重组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修订债务重组定义。强调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重新达成协议,不再以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为标准。明确重组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非金融工具不适用本准则。

2、修订债权人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成本,不再以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而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

3、修订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不再考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差,以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量重组损益。

4、重新规定了信息披露要求。

债务重组准则的修订,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设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全称)子公司类型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主要经营范围
北海智星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海服务行业100,000.00企业服务

续:

子公司名称(全称)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期末实际出资额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是否 合并
北海智星投资有限公司100.00100.000.000.00合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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