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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河: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31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2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

2、变更日期

公司2019 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修订通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3、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会[2019]16号文件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变更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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