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一、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披露了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洪皓”)与各被告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银河生物: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针对该案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1亿元,并支付利息(以人民币1.1亿元为本金,以月利息2%为基准,计算自2017年10月16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2、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应对前述第一项中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驳回原告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公司正针对本案件开展上诉准备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1、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虽针对上海洪皓与各被告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公司仍对该判决享有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目前公司正在准备上诉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判决尚未生效,公司是否需要承担相关责任需经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2、截至目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没有收到其他涉诉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括控股公司在内)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董事会正会同专业的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