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铝股份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于 2015 年通过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集团”)和阿鲁
麦克斯国际公司(以下简称“阿鲁麦克斯”)合计持有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浩鑫公司”)86.92%股权,其中冶金集团持有 68.96%股权,阿鲁麦克斯持有 17.96%
股权,冶金集团就浩鑫公司在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的盈利作出承诺,并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与公司签订了《盈利补偿协议书》,约定若浩鑫公司合并报表 2015 年
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三年累计的实际利润数未能达到盈利预测累计净利润数,则
由冶金集团按协议中约定的计算方法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出具了《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
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8]53090008 号),冶金集团应在专项审核报
告正式出具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支付业绩补偿款 66,222,326.31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及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18 年 5 月 28 日,公司已收到冶金集团支付的业绩补偿款 66,222,326.31 元,冶
金集团业绩补偿承诺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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