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低碳·中国水电铝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 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云铝股份 | 股票代码 | 000807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饶罡 | 王冀奭 | ||
办公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省昆明市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传真 | 0871-67455605 | 0871-67455605 | ||
电话 | 0871-67455268 | 0871-67455923 | ||
电子信箱 | raog@ylgf.com | wangjs@ylgf.com |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低碳·中国水电铝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及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①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依托云南省丰富的绿色水电能源优势,已构建了集铝土矿—氧化铝—炭素制品—铝冶炼—铝加工为一体的“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完整产业链。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没有重大变化。主要业务是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生产、铝冶炼、铝加工及铝用炭素生产,主要产品有氧化铝、铝用炭素、重熔用铝锭、铝圆杆、铝合金、铝板带箔等。
②主要产品用途
产品名称 | 主要用途 |
氧化铝 | 主要成分为三氧化二铝,用于熔盐电解法生产金属铝,也是生产刚玉、陶瓷、耐火材料等的重要原料。 |
铝用炭素 | 电解铝行业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原材料。 |
重熔用铝锭 | 是生产铝制品的主要原料,重熔后用于铝产品的初级加工及深加工。 |
铝圆杆 | 用于电力、通讯、机械等行业用电线、电缆和线管等的生产。 |
铝合金 | 铸造铝合金、变形铝合金产品,主要用于汽车及机械用铸造、变形加工等铝合金材料。 |
铝板带 | 用于建筑材料、包装材料、汽车散热片、波纹瓦、空调散热片、电子产品等铝制产品的生产。 |
铝箔 | 用于电容器、电池箔、软包装(食品、药品、日用品等)。 |
③经营模式及业绩驱动主要因素多年来,公司加快实施“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发展战略,依托省内及周边铝土矿资源、丰富的绿色水电能源、市场区位优势、差别化产业政策和全球铝行业一流的节能减排工艺技术,积极推进“水电铝”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了涵盖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生产、电解铝冶炼、铝加工及铝用炭素制品生产的完整铝产业链。未来,公司将紧紧抓住国家支持云南省打好“绿色能源牌”和发展水电铝材一体化战略机遇,以加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为契机,借助中铝集团作为我国有色金属行业领军企业,给公司所带来的政策、资源、管理、技术等优势,全方位提升公司“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产业价值链和综合行业成本竞争力。
(2)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铝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是国家重要的基础产业,与交通、建筑、电力、机械制造、航空航天、电子电器、包装等行业密切相关,其产品价格随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呈周期性变动规律。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国家大力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形势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动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行业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支持包括铝行业在内的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供需动态平衡,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要在产能基本稳定的基础上由快速规模扩张向结构优化方向转变。同时,采取综合措施推动缺乏竞争力和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电解铝产能退出,有序向具有资源、清洁能源优势及环境承载能力的地区,尤其是向具有清洁水电优势的西南地区转移,推动中国铝工业绿色、低碳、协调发展。2018年以来,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环境和行业自身发展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新增铝产能得到有效抑制,扩张速度明显放缓,行业进入了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低碳·中国水电铝
低速增长期,国内原铝产量出现10年来的首次负增长,消费方面,随着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内铝消费增长放缓,供需总体平衡。
公司是国家重点扶持的骨干铝企业之一,是中国“绿色低碳水电铝”发展的践行者,是我国铝行业唯一获得“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称号的企业。多年来,公司坚持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在行业内率先进行了环保节能技术改造,率先淘汰落后产能,率先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率先在氧化铝、电解铝和铝用炭素生产系统全流程创新应用新型脱硫环保新技术;创建国家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顺利通过评审验收,被列入国家“绿色增长型”企业。通过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生产技术指标持续优化,其中铝液综合交流电单耗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00kWh,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A356铸造铝合金市场占有率继续保持国内第一,是国内前十大轮毂厂商的最主要供应商;公司使用连铸连轧坯料生产0.004mm超薄铝箔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8年 | 2017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6年 | |
营业收入(元) | 21,689,352,666.07 | 22,129,944,377.77 | -1.99% | 15,559,299,702.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66,019,023.23 | 657,000,965.36 | -323.14% | 111,129,253.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493,218,550.13 | 628,803,308.12 | -337.47% | 101,366,302.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37,325,819.50 | 2,032,199,301.55 | -83.40% | 909,743,491.5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6 | 0.25 | -324.00% | 0.0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6 | 0.25 | -324.00% | 0.0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19% | 6.86% | -23.05% | 1.76%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6年末 | |
总资产(元) | 37,521,372,777.03 | 35,877,405,580.95 | 4.58% | 31,948,786,017.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264,475,801.47 | 9,868,340,853.52 | -16.25% | 9,246,350,329.68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5,123,503,738.23 | 5,361,208,304.57 | 5,418,914,313.58 | 5,785,726,309.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4,678,520.41 | 152,942,881.63 | 62,251,399.20 | -1,576,534,783.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1,139,855.63 | 148,367,849.87 | 55,069,599.13 | -1,585,516,143.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6,496,504.90 | 1,244,649,015.64 | 668,187,686.20 | -2,052,007,387.2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低碳·中国水电铝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57,87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53,33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2.57% | 1,109,818,170 | 177,056,788 | 质押 | 553,649,002 |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策略投资产品 | 其他 | 1.55% | 40,445,807 | 0 | — | — | ||||||
财通基金-宁波银行-云南国际信托-财通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1.23% | 32,155,045 | 0 | — | — | ||||||
东吴基金-上海银行-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0.84% | 21,923,554 | 0 | — |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其他 | 0.69% | 17,972,014 | 0 | — |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4% | 16,664,630 | 0 | — | — |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组合 | 其他 | 0.53% | 13,702,930 | 0 | — | — | ||||||
周传明 | 境内自然人 | 0.47% | 12,197,661 | 0 | — | — | ||||||
王思墨 | 境内自然人 | 0.33% | 8,600,200 | 0 | — |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多策略福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0% | 7,778,901 | 0 | —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最大持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分合计1,109,818,170股;2.前10名股东中,国有法人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其它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3.前10名流通股股东中,是否为同一基金管理公司控制并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不清楚;其它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不清楚。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703,649,002股外,还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06,169,168股,该部分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09,818,170股。周传明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600,600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0,597,061股,该部分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低碳·中国水电铝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由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云南省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具体情况如下:
①云南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11月29日出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铜业有限公司无偿划转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复同意云南省国资委依法依规将所持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冶金”)51%的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铜业”)。
②国务院国资委于2018年12月18日出具《关于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复同意云南省国资委将持有的云南冶金51%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铜业。
③中铝集团于2018年12月20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8]68号),主要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④中国铜业于2018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中国铜业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20号)。
至此,本次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相关审批程序已全部完成。云南冶金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铜业自2018年12月29日起直接持有云南冶金 51%股权,成为云南冶金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自2018年12月29日起由云南省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公司控股股东不发生变更,仍为云南冶金。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低碳·中国水电铝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2018年,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优平台、控风险、强创新、抓落实、促跨越”的工作主题,通过采取成本挖潜、提质增效、深化改革等有力措施,抓实生产经营的各项工作,全年氧化铝、电解铝、铝加工产品及预焙阳极产量均创历史新高,重大项目建设取得积极进展。2018年第四季度以来,受铝产品市场价格持续下跌,氧化铝等主要原料价格维持高位并持续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2018年第四季度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亏损,并最终导致公司2018年全年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公司在2018年第四季度出现大额亏损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四季度铝价出现大幅下跌;二是购电成本、购氧化铝成本等主要成本要素价格上涨;三是因铝价大幅下跌而主要原材料及电价上涨,公司对主要设备进行了集中停产检修而增加了修理费用和减少了一定的产量等因素导致单位成本上升;四是因有息债务本金增加等导致财务费用增加;五是因按相关规定计提了资产减值导致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216.89亿元,同比下降约1.99%;实现利润总额约-17.98亿元,同比下降约324.19%;实现净利润约-17.45亿元,同比下降约343.61%;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14.66亿元,同比下降约323.14%。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
1.主要产品产量均创历史新高。公司科学组织生产,优化产品结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不断优化,公司各生产系统实现高效平稳运行。报告期内,公司全年生产氧化铝约140万吨,同比增长约62%;生产原铝约161万吨,同比增长约4%;生产铝合金及加工产品约73万吨,同比增长约17%;生产炭素制品约61万吨,同比增长约17%。
2.经营创效功能稳健发挥。公司以市场为导向,坚持经济性最优原则,强化市场研判分析,化解了主要原辅料市场供应紧张和价格上涨给公司带来的采购成本上升压力。大力实施高品质化和区域化销售策略,高品质铝锭销量同比增长约30%,公司周边省份及省内市场销量同比增长约22.73%,占公司铝产品销量比例超过23.8%,进一步增加了产品盈利能力,降低了产品销售物流费用。
3.重大项目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推进了昭通水电铝、鹤庆水电铝、云铝源鑫二期炭素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昭通70万吨/年水电铝项目一期工程、鹤庆水电铝项目一期工程及文山水电铝项目相关工作正积极推进,高精超薄铝箔项目、高端铝合金焊材项目已实现投产,进一步优化完善了公司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产业链。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低碳·中国水电铝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电解铝 | 11,442,178,681.55 | 727,077,289.67 | 6.35% | 15.60% | -42.88% | -6.51% |
铝加工产品 | 9,250,443,910.08 | 745,511,892.15 | 8.06% | 19.51% | -38.18% | -7.52% |
其他 | 996,730,074.44 | 72,146,406.81 | 7.24% | -77.81% | -82.19% | -1.78%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323.14%,主要原因是由于2018年度铝价持续下跌,氧化铝等主要原料和用电价格上涨,同时公司根据市场状况对部分设备实施集中停产检修,以及对部分资产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因素影响,导致2018年全年出现大幅亏损。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按照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1)。
(2)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本年无需要披露的重要会计估计的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云铝股份于2017年8月与同受冶金集团控制的云南冶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低碳·中国水电铝
司”)、云南冶金集团金水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水资产”)和其他非关联公司广州市云广钜成投资有限公司、云南鼎上正商贸有限公司、云南琦盛旅游文化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了云南亚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能碳资产”),公司持股41%,投资公司持股5%,金水资产持股5%,公司成立后,未实际出资,亚能碳资产无财务数据,2017年12月,公司与投资公司、金水资产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公司通过该协议能够控制亚能碳资产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并决定亚能碳资产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2018年1月,各股东方按章程约定实际出资,自出资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与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云南涌顺铝业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51%,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