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云铝股份:独立董事对《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8

相关授权有效期的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预案》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讨论,对该预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我们对该事项相关材料已进行了审核、讨论。

2.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该事项时,关联方董事须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宁 平 尹晓冰 鲍卉芳 汪 涛

2019年4月16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星期三)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预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鉴于公司股东大会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将于2019年5月8日届满,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方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方股东及授权代表须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宁 平 尹晓冰 鲍卉芳 汪 涛

2019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