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我们作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均属于正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金往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行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行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守了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鲍卉芳 汪 涛 杨继伟 施 哲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