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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铝股份: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0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云铝股份·中国绿色铝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 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本解释所称“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包括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时产出的样品等情形。

在新旧衔接方面,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云铝股份·中国绿色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固定资产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研发期间的相关收益计入研发费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此无影响。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将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时间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起,将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并追溯调整上年财务报表相关数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企业对2021年的在建工程试运行期间损益情况进行统计,公司需要调增上年同期营业收入8,228万元,调增上年同期营业成本6,600万元,影响上年同期利润1,628万元,影响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3万元,影响上年同期少数股东损益225万元,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累计损益)金额为1,403万元,调增期初少数股东权益金额为225万元,调增期初固定资产金额为1,628万元。由于本次涉及调整的企业为云南云铝海鑫铝业有限公司及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按照其主体资产剩余折旧年限测算,公司未来每年预计增加折旧约107.22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云铝股份·中国绿色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而做出,符合财政部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监事会意见。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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