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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新城: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7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年10月19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世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45)及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对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46) 。

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四、备查文件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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