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创维数字: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5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我们审阅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财务报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末,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对《关于对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1、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此关联交易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阅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及财务公司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已取得中国银监会开业的批复,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够按照《公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对《关于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1、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以政府定价为依据或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该关联交易事项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此页无正文,系独立董事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鞠新华 尹 田 马少平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