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各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文波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核查后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3、监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期
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及考核等级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457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457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期的1,257.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非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