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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关于受让合伙企业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3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1-06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合伙企业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创维数字”)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合伙企业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该事项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让认缴出资份额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1、为持续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2021年11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数字”)与深圳创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创业投资”)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深圳创维数字受让创维创业投资持有的珠海横琴创维强科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创维强科”或“标的基金”)认缴的人民币5,000万元出资额(以下简称“标的份额”),标的基金其余有限合伙人已放弃优先受让权。在受让该标的份额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将持有珠海创维强科份额人民币5,000万元,占标的基金认缴总规模13.89%,并按照同日签署的珠海创维强科《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珠海创维强科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进行投资,占标的基金实际总规模和实缴出资总额的15.97%。

2、本次交易标的出让方创维创业投资及珠海创维强科的普通合伙人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投资”)的最终控股股东是创维集团有限公司(HK.00751),公司董事长赖伟德先生和董事应一鸣先生分别兼任创维创业投资的董事长、董事;公司监事黄文波先生也同时受让创维创业投资持有的珠海创维强科份额人民币2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的相关规定,创维创业投资和深圳创维投资是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监事黄文波先生是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基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1的相关规定,与创维创业投资、深圳创维投资、黄文波先生构成关联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与深圳创维投资构成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的关联交易,且本次受让创维创业投资持有的珠海创维强科份额的事项亦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合伙企业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赖伟德、刘棠枝、施驰、林劲、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其余3名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就该等事项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标的基金投资方及管理方等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创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375621Y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俊生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成立日期:2015年05月11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股东名称:深圳创维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创维创业公司100%股权

2020年度和2021年1月-10月单体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0月31日(未审计)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32,710.75101,773.34
负债总额32,348.2230,690.92
净资产100,362.5371,082.42
项目2021年1月-10月(未审计)2020年度
营业收入373.38-
净利润19,090.0112,138.86

关联关系说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HK.00751)为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赖伟德先生和董事应一鸣先生分别兼任创维创业投资的董事长、董事,认定创维创业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标的基金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274108G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000万元

普通合伙人:深圳君道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君道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俊生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18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东座22层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30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兴办实业

主要合伙人:深圳创维创业(持股比例55%)、深圳君道创智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8.75%)、马友杰(持股比例6.25%)

2020年度和2021年1月-10月单体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0月31日(未审计)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8,599.073,823.24
负债总额5,556.362,667.55
净资产3,042.711,155.69
项目2021年1月-10月(未审计)2020年度
营业收入1,241.34812.10
净利润-80.093.61

关联关系说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HK.00751)为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认定深圳创维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深圳创维投资作为管理人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30250。

(三)标的基金其他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安吉盛远志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MA2JKU9062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高远(安吉)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38号第一国际城1幢18楼809号

成立日期:2021年09月07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企业管理

主要合伙人/主要股东:谢世坚(持股比例49.5%)、侯庆壮(持股比例49.5%)、高远(安吉)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

2、企业名称:深圳岭南红灰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12FQ0G

注册资本:人民币3,15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岭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弘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6021号喜年中心A座1907-19151909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09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主要合伙人/主要股东:深圳前海弘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52%)、深圳市岭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17%)、许先杰(持股比例15.87)、关守印(持股比例10.22%)

3、企业名称:深圳睿勤格致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Q3XK4X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小华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九路11号海松大厦B座406A

成立日期:2021年04月20日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主要合伙人/主要股东:杨小华(持股比例50%)、杨利平(持股比例50%)

4、企业名称:福建乾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02MA8RDDY17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南平创欣东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光荣岭6号(3层301-399室)成立日期:2021年01月28日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主要合伙人/主要股东:俞根伟(持股比例99%)、南平创欣东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

5、企业名称:珠海横琴仁禾玉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7F2F1Q注册资本:人民币1,729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前海仁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643(集中办公区)成立日期:2018年01月04日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主要合伙人/主要股东:邵能(持股比例18.86%)、杨晓洁(持股比例18.30%)、

张海飞(持股比例18.30%)、汪清杰(持股比例13.43%)、徐亦琛(持股比例

12.20%)、王喆(持股比例6.10%)、石营杰(持股比例6.10%)、杨默(持股比例6.10%)、深圳市前海仁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61%)

6、企业名称:浙江多沅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57365655XU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秦荣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C区F0009成立日期:2011年04月28日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制作,展览展示服务(除展销),物业服务,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日用品的批发。主要合伙人/主要股东:宁波敏海自动化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7、企业名称:华皓长新一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0HMQ07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华皓长新投资有限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车公庙泰然七路1号博今商务广场B座三十二层3205

成立日期:2021年09月22日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主要合伙人/主要股东:华皓青谷(深圳)投资发展企业(持股比例83.33%)、深圳市华皓长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6.67%)

8、企业名称:海南瀛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200MAA8YM2U61注册资本:人民币1,085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万有引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区亚太金融小镇南12号楼A区21-06-109号成立日期:2021年07月25日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主要合伙人/主要股东:宋磊(持股比例25.88%)、曹添(持股比例19.91%)、蒋海乐(持股比例19.91%)、郎子霆(持股比例19.91%)、海南万有引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4.40%)

9、企业名称:深圳市明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4106300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明达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大厦3002A成立日期:2005年04月14日经营范围:资产经营管理(除金融业务),企业购并及资产重组策划,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主要合伙人/主要股东:深圳市明汇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股权比例81%)、深圳市创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比例10%)

10、姓名:黄文波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62222197305******,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关联关系:黄文波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四)创维创业投资及深圳创维投资的最终控股股东是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赖伟德先生和董事应一鸣先生分别兼任创维创业投资的董事长、董事;公司监事黄文波先生也同时受让标的基金份额,除上述关系外,标的基金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五)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深圳创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创维投资管理

企业(有限合伙)、安吉盛远志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岭南红灰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睿勤格致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乾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仁禾玉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多沅投资有限公司、华皓长新一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瀛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明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黄文波先生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珠海横琴创维强科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普通合伙人: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4、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俊生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70FW15K

6、成立日期:2021年08月18日

7、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万元

8、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88号431办公-O

9、经营范围(主营业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10、珠海横琴创维强科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情况正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珠海横琴创维强科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11、本次份额转让前后的出资情况如下:

转让前: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别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实际出资额(万元)实际出资比例
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3601.00%313.002.82%
深圳创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640.0099.00%10,787.0097.18%
合计-36,000.00100.00%11,100.00100.00%

转让后: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别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实际出资额(万元)实际出资比例
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3601.00%313.001.00%
深圳创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440.0042.89%10,787.0034.46%
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13.89%5,000.0015.97%
安吉盛远志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8.33%3,000.009.58%
深圳岭南红灰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8.33%3,000.009.58%
深圳睿勤格致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5.56%2,000.006.39%
福建乾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5.56%2,000.006.39%
珠海横琴仁禾玉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00.004.17%1,500.004.79%
浙江多沅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2.78%1,000.003.19%
华皓长新一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2.78%1,000.003.19%
海南瀛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2.78%1,000.003.19%
深圳市明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1.39%5001.60%
黄文波有限合伙人2000.56%2000.64%
合计-36,000100.00%31,300100.00%

注:标的基金实缴出资额总规模为31,300万元,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创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按实缴额出资投资项目。

(二)标的基金主要财务数据

珠海创维强科于2021年08月18日成立,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普通合伙人为深圳创维投资。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珠海创维强科。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截至协议签署日,创维创业投资转让给深圳创维数字的标的基金份额并未实际出资,尚未缴纳出资款资金5,000万元,深圳创维数字按照《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相关条款规定,无需向出让方支付出资款。同时将按照《合伙协议》相关条款规定,深圳创维数字以自有资金向标的基金履行5,000万元出资款的缴纳义务。

本次交易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定协议价款,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创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乙方: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企业:珠海横琴创维强科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①甲方以人民币0万元的价格将其占“企业”的认缴财产份额的13.89%(对应认缴出资额5,000万元,实缴出资额0万元)转让给乙方。

②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应就所受让的认缴出资额按生效的《合伙协议》的要求向企业履行实缴出资义务。

2、甲方保证对财产份额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财产份额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财产份额未被查封,保证财产份额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上述受让的“企业”财产权益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按相关法律规定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对“企业”债务(包括受让财产份额前)承担作为合伙人的责任。

4、违约责任:

①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②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实缴出资金额,在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给予的十日宽限期(若有)内仍未支付实缴出资金额的,自该十日宽限期届满次日起算,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项的0.01%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③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补偿。

5、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将通过份额受让创维创业投资公司持有珠海创维强科

份额人民币5,000万元,占基金认缴总规模13.89%。标的基金普通合伙人: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基金管理人: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深圳创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安吉盛远志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岭南红灰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睿勤格致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乾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仁禾玉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多沅投资有限公司、华皓长新一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瀛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明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黄文波先生。

1、合伙目的:合伙企业的目的是进行中国法律、经营范围和本协议所允许的投资、投资管理及其它活动,实现资本增值,为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2、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3、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创业投资业务。

4、合伙期限及运营期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五年(“存续期”),自成立

日起计算。普通合伙人有权视合伙企业实际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延长存续期一年。

普通合伙人根据上述规定延长存续期之后需要继续延长存续期的,应当经合伙人大会一致同意。

5、认缴出资:有限合伙的总认缴出资额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与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之总和。

6、缴付出资:各合伙人应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缴付出资通知缴付。普通合伙人要求缴付出资款时,应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缴付出资通知应列明该有限合伙人的缴付出资数额和最后付款日(“付款日”),缴付出资通知应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有限合伙人发出。该有限合伙人应于付款日或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将该出资款足额缴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合伙企业银行账户。

7、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应当以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偿,合伙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

伙人并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代表合伙企业,为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及处置,并接受有限合伙人的监督,以实现合伙企业之经营宗旨和目的。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条件为其应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并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合伙企业缴付出资。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选定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担任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适用本协议中普通合伙人相关条款。

8、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但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根据本协议约定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根据本协议参与选择更换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根据本协议约定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或其他对有限合伙人造成实质性利益侵害的主体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9、投资业务

投资范围:本合伙企业为实施对非上市公司开展股权投资而设立,潜在的标的企业为专注于半导体晶圆产业的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若对该潜在投资标的的投资无法实施投资,则依照本协议及相关规定为要求退伙的合伙人办理退伙。合伙企业闲置资金可以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决定进行基于现金管理目的的闲置资金增值投资,但仅可投资于货币基金、短期债券、国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和银行存款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认可的固定收益类产品或者其他低风险金融产品。投资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所投资项目的投资后持续监控、投资风险防范和投资退出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管理。投资退出:若投委会通过退出审核,普通合伙人应负责执行具体退出事宜。合伙企业退出被投资企业所获分配的全部财产应立即划付至合伙企业托管账户,

不得中途占用或挪作他用。10、管理费用除非普通合伙人予以豁免或者调低,基金投资期(为本条之目的,不含延长期)内,每年度按照项目投资金额的2%收取管理费,退出期不收取管理费。

11、收益分配

以符合本协议相关约定为前提,对于合伙企业投资收入的依法可分配资金在支付完未收取的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后(如有),由普通合伙人按照如下顺序向合伙人分配:(1)返还各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额:100%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额,直至各有限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出资额;(2)返还普通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额:100%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普通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额;(3)向各有限合伙人分配门槛收益:向有限合伙人按相对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到其年均投资收益率达到8%;(4)向普通合伙人分配门槛收益: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到其年均投资收益率达到8%;(5)支付超额收益:足额完成上述分配后,剩余部分15%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85%向有限合伙人按照相对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12、诉讼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受让珠海创维强科标的份额事项,是公司充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丰富的项目资源及投资经验,基于在半导体晶圆制造行业,选择优质的实体经济企业进行投资,为上市公司获取合理的投资收益,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本次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战略与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七、2021年年初至2021年10月31日与该关联人各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年初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与本公告所述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为人民币11,315.48万元,关联租赁总金额为人民币5,244.47万元。2021年10月21日,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创维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人民币20,000万元成立惠州创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其中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6,000万元,占比30%,创维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金出资14,000万元,占比70%。

2021年年初至10月31日,公司在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最高额存款余额为人民币57,248.63万元,存款余额为人民币26,834.10万元,存款利息收入为人民币494.56万元,授信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79,731.16万元,支出用信手续费人民币121.56万元。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市场原则作价,经交易各方谈判协商而确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参与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子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关于受让合伙企业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进行审议确认。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拓展投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上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受让合伙企业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本次交易的主要风险

合伙企业已经成立并存续,但其在后续的运营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存在投资收益不确定的风险;合伙企业投资实施中,可能存在投资标的出现经营、政策法规及行业环境发生变

化,影响投资标的价值等投资风险情形,或因合伙企业管理、项目决策失误、导致合伙企业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出现投资损失的风险。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投资标的其经营与发展,合伙企业的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防范、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全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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