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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1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售1,0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713,6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1,286,400元。该项资金已于2019年4月19日存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082号)。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银行利息及支出银行手续费净额11,037.05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1,968.14万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8,148.99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500.00万元,现金管理为48,702.94万元(其中48,700.00万元为本金,其余为利息滚存),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5,994.6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9年4月,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设募集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三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设募集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创维汽车智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设募集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要求,不存在差异。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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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存款方式 | 截止日余额 |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 39150188000058881 | 活期 | 4,609,652.53 |
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 39150188000058963 | 活期 | 215,200.40 |
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 | 211201037627100002 | 活期 | 3,182.32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79210078801100002193 | 活期 | 246,563.75 | |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 15153340630055 | 活期 (智能星期添) | 254,670,421.86 | |
深圳创维汽车智能有限公司 | 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 | 213225130319000001 | 活期 | 49,094.3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79210078801500002191 | 活期 | 151,888.60 | |
合计 | - | - | 259,946,003.79 |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截至2019年4月1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8,148.99万元。
2019年5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8,148.9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9]004253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2019年5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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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3亿元(含3亿元)人民币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0年3月6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1,600.00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2021年3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8亿元(含1.8亿元)人民币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已于2022年3月15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0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2022年3月1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7,500.00万元。
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收益,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022/4/28 | 2025/4/2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大额存单 | 265,000,000.00 | 2022/4/29 | 2025/4/29 |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00.00 | 2022/5/16 | 2025/5/16 |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00.00 | 2022/5/26 | 2025/5/26 |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 大额存单 | 100,000,000.00 | 2022/6/13 | 2025/6/1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12,029,430.00 | 2022/5/16 | - |
合计 | - | 487,029,430.00 | - | - |
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的12,029,430.00元七天通知存款,其中12,000,000.00元为本金,其余为利息滚存。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487,029,430.00元(其中487,000,000.00元为本金,其余为利息滚存)。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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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将“机顶盒与接入终端系列产品智能化升级扩建项目”及“汽车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升级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到2023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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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103,128.64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43.3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968.1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注2)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机顶盒与接入终端系列产品智能化升级扩建项目 | 否 | 73,137.24 | 73,137.24 | 1,224.09 | 17,051.28 | 23.31% | 2023年12月31日 | --- | 目前项目在 建,暂未产 生效益 | 否 | ||
汽车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升级扩建项目 | 否 | 29,991.40 | 29,991.40 | 619.23 | 4,916.86 | 16.39% | 2023年12月31日 | --- | 目前项目在 建,暂未产 生效益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3,128.64 | 103,128.64 | 1,843.32 | 21,968.14 | 21.3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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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9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8,148.9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9]004253号《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9年5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人民币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0年3月6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1,600.00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2021年3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8亿元(含1.8亿元)人民币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已于2022年3月15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0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2022年3月1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7,500.00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487,029,430.00元(其中487,000,000.00元为本金,其余为利息滚存)。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 1:“募集资金总额”指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注 2:“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指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