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5月22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的规定,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5月22日,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2280万份股票期权,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55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0年5月22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的规定,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0年5月22日,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60万份股票期权,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20万股限制性股票。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国良 滕晓梅 楼向阳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