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7月5日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 7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7月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公司行政中心306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向志鹏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7人,代表股份389,065,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35,376,318股的27.1054%。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人,代表股份373,598,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27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5,466,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75%。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8,164,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84%;反对30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7%;弃权59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9%。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出席本次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14,565,9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753%;反对30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97%;弃权59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45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步照、张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