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8人,董事吴浪先生、张亮先生、朱家辉先生、袁申鹤先生、宋欣先生、独立董事骆公志先生、邓德强先生、张杰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文件进行的 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事宜》(2018年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着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制定了2019年第三季度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